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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方违约金的算法: 1、双方已签订居间买卖协议(同中介方实施交易行为,所签署的协议,只要双方签字,手续合法,并加盖中介方公章,也具有法...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一点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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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就属于违约行为。与时间一般没有关系。守约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对方履行合同,如果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可以主张违约方给予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手房交易违约金条款2017年规定违约是对买卖双方都具有效力的。若卖方违约,且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2万的话,这个2万的数额应卖方补偿给买方。同时退还买房所交的费用以及办理贷款等造成的利息等。对于已签订合同的,一般视为交易成功,需支付中介相关的费用,但由于未完成过户,可以协调减少中介费用。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的主要作用,这一点历来是学界争议的焦点。对此,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1、担保说一种观点认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认为它"是当前社会主义组织间合同担保的主要形式,社会主义组织间的经济合同,如果没有违约金的规定,就是不完整的"。因而是一种担保方式(担保说)。2、责任说第二种观点认为,违约金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违约金与传统民法中担保方式存在着性质上的差别,所以"违约金不是债的担保方式,立法和法学理论也不应该要求违约金发挥债的担保作用"(责任说)。3、折衷说第三种观点认为,违约金既是担保方式,又是违约责任方式(折衷说)。
一、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交易管理费、房产证工本费等是国家征收的,是不能避免的,但因为有些税费是按照房屋总价来收取的,比如契、营业税、交易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若报低房价,则这些税费将会相应减少。比如,一套房子成交价100万元,报价90万且通过,则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总计可以少交8100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按揭贷款买房,买卖双方的合同和贷款合同必须挂钩,即报价系统和银行系统已联网,无法报得更低,只有全款买房才有这样操作的空间。而且房价不能报得太低,房管局有自己的评估系统,如果上报价格太低,房管局会对此房屋重新评估,并给出新评估价。一般来说,全款购房的人报价最低为成交价的90%,再低的话就很难通过了。二、有些贷款购买二手房的人通常会委托按揭或者中介代为办理。按揭费用一般在1%-1.2%之间。按揭的收费底线一般都是0.6%,所以,中介介绍一单按揭业务能赚得数千元差价。购房者如果自己去找按揭,按揭给出的报价一般也就在0.6%-0.8%,也就是说,如果同样贷款100万元,最多可省6000元。三、较大的中介收取的中介费一般为成交价的2.5%—3%,一些规模较小的中介收费相对较低,但是它们可能只负责签约环节,之后交税和取证等环节都是由买卖双方自己去跟进。虽然在买家看来,认为中介收费越低越好,但是收费低的中介提供的服务相对也不够完善,这些因素也应该纳入购房者选择中介的考量范围。建议购房者不要盲目做决定,”货比三家”,挑选性价比相对较高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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