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
根据《》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以上是劳动合同法关于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及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以下不特别注明均为本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3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