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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工伤职工因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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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0】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 【1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低于原来的工资待遇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具体免征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
支付了赔偿金的,就不再重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双倍有两种情形规定,一是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其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这里的双倍工资是包含原先正常发放的那一份工资的,也就是说单位应当按照前面的工资再补发一份。另一种情形是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单位应当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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