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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低于市场价; 2、房产证以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房东自己子女骗人,有纠纷问题的房屋; 4、关于房屋内家居以及其他设施的检查; 5...
在北京租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租房宜早不宜晚,以免遇到因房源紧张时租不到房;避开高峰期租房,如9月开学前,租房人群集中,房屋出租的速度快,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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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单位承租房需要注意这些: 申请人申请公租房时不得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 若有违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并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产权单位收回房屋,并按照两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补交租金。其中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移交相关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继限价房、经适房、廉租房后,北京市19日公布了《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申请北京公租房的家庭,除了本市户籍符合一定条件的家庭外,在北京工作一定年限的外地人也纳入公租房的范围。这也是北京的保障房首次对外地人开放。该通知从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北京公租房-供给人群《通知》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包括三类人员:一是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二是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三是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能提供相应证明且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这类公租房的性质基本等同于私房,不存在楼上说的什么公家是所有权人,可以收回住房之说。也正是基于公租房的价值,承租人变更肯定有明确的制度化的手续,不是靠你们一家人商量个结果就能办理的,最好咨询专业人士。 以下仅供参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承租者外迁或死亡,原同住者要求继续承租的,须经出租单位同意,并新订租赁合同。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等规定了承租人变更的基本条件: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实际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他处无房、其他家庭成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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