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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一般在十五内结束。我国法律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字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不管是申请仲裁还是一审都是会组织调解的,二审也不例外。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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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原则,是指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原则。自愿是调解的前提,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愿调解,调解就无法进行,自愿是调解达成协议的必要条件,当事人不自愿就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申请调解必须双方自愿;(2)调解协议的达成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3)调解协议的履行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必须遵守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原则,对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
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调解的,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一般作出调解协议,未达成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
(一)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均可向所在单位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调解委员会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调解后,应当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有关材料和凭证,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向当事人双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促使争议问题尽快协商解决。 (三)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召开调解会议进行调解。调解会议由调解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争议双方当事人必须到会。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 调解会议应作记录。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应记录在案,并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等。调解主持人及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书一式六份(争议双方当事人各一份,上级主管部门、当地仲裁机关、工会和企业调解委员会各一份)。 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四)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属仲裁委员会管理范围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可在调解不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企业所在省、市、县(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委员会应当将该案的全部材料、调解意见送交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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