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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 1、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2、客观方面为有雇用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雇用童工从事高空、...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犯罪构成有: 1、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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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该罪,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含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 2.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 2.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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