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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没有这种规定。凭医院证明享受病假、病假期限、病假工资有国务院规定,各地也有规定。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内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没有类似的规定,法律规定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享有不同时常的病假,病假工资也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而不同。根据《企业职工生病或非工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工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第三条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年数和本公司的工作年数,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间:(1)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下的,本公司的工作年数在5年以下的是3个月,5年以上的是6个月。(2)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上的,本部门工作年数在5年以下的是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是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是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是18个月,20年以上的是24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为3个月,按6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9个月,按15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12个月,按18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18个月,按24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
法律有规定有薪的病假(医疗期),但不是你说的那样,一个月内有两天。法律规定是:《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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