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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
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增值部分的分割:如果增值部分是自然孳息,则离婚时该增值部分不予分配,仍归夫妻一方所有;反之如果该股票在婚后有经过人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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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增值部分的分割:如果增值部分是自然孳息,则离婚时该增值部分不予分配,仍归夫妻一方所有;反之如果该股票在婚后有经过人为操作,则增值部分可认定为是投资的收益,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股权的增值部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的,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分割增值财产; 3、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婚后购买,该房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增资部分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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