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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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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对性,甲方没有权利和义务协助丙方办理过户登记。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登记,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虽然与乙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等于房屋的所有权还属于甲,因此乙无权出售房屋给丙。 3、乙方没有权利出售房屋,不动产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4、购房合同是一经签订即发生效力,甲方不能反悔;如果乙方要求履行合同,甲方必须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如果不履行,则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过户后说明合同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买卖合同依旧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房屋不能过户,那么买卖合同就应是无效的。 2、房屋不能过户,就说明该房屋系禁止流通物,或者在特定的主体间是禁止流通物。禁止流通物不能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买卖禁止流通物的,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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