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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籍就读需要的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
学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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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限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学生转学必须解决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具体请询问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转电子学籍号的流程是: 1.转进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申请转进。 2.转出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认可审核。 3.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认可。 4.转进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认可。任一方没审核认可,转学流程结束,再次申请。
借读/转学手续的办理:如学生的户口未迁移,只能办理借读手续,学生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化,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借读/转学手续办理流程:由接收学校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借出/转出学校打印借读/转学手续并盖章→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并在学籍管理系统内办理借出/转出手续→借入/转入学校盖章同意接收→借入/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接收并将学生学籍借入/转入2、更名手续: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为更名手续的统一办理时间,其他时间一律不办理更名手续!更名分以下两种情况:(1)学籍姓名与户口本姓名不一致时,学生可在学籍姓名与户口本姓名中选择一个。选择使用学籍姓名的,由学生所在学校统一打印学籍证明,盖学校章后,到普教科盖学籍管理章,最后到公安局办理更名手续;选择使用户口本姓名的,由学生家长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学生就读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普教科办理更名手续。(2)学籍姓名与户口本姓名一致时,需要更名的,请先更改户口本姓名,户口本姓名更改后,由学生家长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由学校到普教科统一办理更名手续。3、休学手续(1)办理休学需要准备的材料:学生的休学申请,学生的病历(复印件),药费单据(原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由学校打印的休复学审批表。(2)办理流程:学生家长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学校打印休复学审批表并对休学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将休学材料报至普教科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休学手续→学生痊愈复学,需要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学生已痊愈,可以正常参加学习活动,学校审核盖章后报普教科→普教科审核完毕后办理复学手续,生成新学籍号。(3)具体说明:①学生需要提供三个月以上的药费单据。②自学生生病、住院起,半年内不得办理复学,半年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③办理休学手续后,最长休学时间为一年,如一年后仍不能复学,需要再次办理休学手续。
一、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对象、范围和时间 1.市教育局负责办理市区初中和全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学籍注册(转出、转入、借读)工作。 2.学生转学(含借读)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有关规定 由要求转学(借读)的学生或家长持转出学校出具的转学联系卡,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签章同意后,带有关证件到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借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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