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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拍卖优先于变卖。《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该房屋院查封前属于合登记房产且手续齐全依据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房产证拍卖或变卖房屋院查封前没办理房产证或初始产权登记且没办理原原产权存违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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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法院的拍卖房没人买标准如下:归被执行人,也就是业主 司法拍卖的房产,未出法院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前,都属业主,即被执行人所有。 拍卖房产流拍后,可再拍卖。共再可拍卖二次。每次可按上次保留价降价最多不超过20%。再拍卖都没人买,就会进行一个六十天的变卖期。变卖期也没人买,会与债权债务人一起协商解决方案。
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如下: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首先,法院可以拍卖一半产权的房子,这是合法的。一般价格都较低,原因在于竞买人只能获得这套房子的1/2产权,办理过户,再出租,再出售都有可能遇到诸多麻烦。买一半房子,处理房子,租,卖的时候可能会遇到障碍。理论上,法院发行了执行裁定,可以直接处理户籍,但房地产中心通常要求其他1/2所有权人共同签字等手续,如果对方不合作,情况就会变得麻烦。同样,再次出租,再次出售时也需要另一个所有权人的同意,特别是再次出售时,如果法院不协助执行的话,困难会更大。财产权本身是有的,但收益处分权可能会面临纠纷的风险。与普通房产相比,法拍房面临最核心的难点不在于税费,而且对于其本身价值的把握和收房清场的难度。在买受人收房时,如果被执行人自住,只能商量,如果这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一套住房,麻烦就开始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检查被执行人及其赡养家庭生活所需的住宅,但不得拍卖、出售或偿还债务。实践中,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角度考虑,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的,往往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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