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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房子需要依法上缴国库,如果对财产全部没收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子是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子就属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如个房子不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财产,那么没收财产就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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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的房子是要依法上缴国库的,有的会在拍卖后,将价款上缴。 对查获的下列物品,可以不交财政部门,经县以上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公安局局长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罪犯用以进行犯罪的工具和留有犯罪痕迹的物品,需要作为罪证保存的,一般应当拍照存入案卷,原物随卷归档保管。 2、武器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加以拍照,照片存入案卷,原物送专门机关处理。 3、反动书画,有证据作用的,应当归档保管,无证据作用的,可以销毁。 4、黄色书刊图片,应指定专人另行保管,案件办理结束,即行销毁或送有关单位。 5、对没收的各种生活供应票证,经领导审查后,分别送交有关部门处理或在案卷内注明,自行销毁。 通知失主后,超过半年未来领取的,予以没收,送财政部门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延期处理。 凡是已经送交财政部门处理的赃款赃物,以后如有失主前来认领,并经查证属实,由原没收机关从财政部门提回,予以归还。如原物已经卖掉,应该按卖价退还现款。
1、房屋产权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 2、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 3、具体产权的价格应该有很多因素决定,不能简单的依据时间来换算,建议你参考当地同类房价。
国家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何处理,但是如果没有灭失房子肯定还是你的,可能要补缴土地出让金。40年产权只说明你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费是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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