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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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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视情况而定: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无违法行为,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前面说的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税前工资。 2、第一种情况所说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重要的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提出,劳动者与使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使用者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纠纷中,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设定了一个星期的期限和书面同意的条件,刘先生在公司设定的期限内没有书面同意,刘先生在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此后,刘先生在公司设定的期限和条件之外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是刘先生另行向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合同要求。双方尽管最后还是协商一致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但由于是刘先生提出协商解除要求的,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没有支付额外奖励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因此刘先生不能要求公司支付额外奖励金和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你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结算本年年终奖的,但是年假折算现金要看公司是否有此制度,劳动合同如何规定的。你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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