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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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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重要的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提出,劳动者与使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使用者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纠纷中,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设定了一个星期的期限和书面同意的条件,刘先生在公司设定的期限内没有书面同意,刘先生在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此后,刘先生在公司设定的期限和条件之外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是刘先生另行向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合同要求。双方尽管最后还是协商一致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但由于是刘先生提出协商解除要求的,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没有支付额外奖励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因此刘先生不能要求公司支付额外奖励金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与否取决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哪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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