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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安排辞职员工加班不违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加班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工作情况,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之后安排...
1、上班当天的加班没有加班费,也不给补休,这个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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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上了白班再上夜班就叫加班,没上白班只上晚班的话叫“夜班”。有的单位或工厂为了赶工期所以会有白夜班之分。 支付工资标准: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二)。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有按照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和法律允许的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劳动才是合法的、有效的。 违法法定标准和法律允许的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用劳动合同的方式确定工作时间,虽然经过与劳动者协商,职工自愿,劳动合同的这一条款也是无效的。 因为《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无效劳动合同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来确认的,而不是以劳动合同当事人自愿或非自愿来确认的。 总之,违反法定标准时间和法律允许的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用劳动合同的方式确定工作时间,虽然经过与劳动者协商自愿,该合同条款也是无效的。
周末是用人单位规定的休息日的,安排工作算加班。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经劳动部门批准,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此,用人单位周末,并不一定是休息日,是用人单位规定的休息日的,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应当按同等时间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 de200%支付工资报酬。《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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