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股权激励是否应算作工资总额?

2024-12-11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2002年发布的一份名为《关于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文件,涉及本单位雇员享有之各种股权激励方案、股票期权收益以及入股分红等项目,都不得被视为工资总额的一部分,而应该单独进行统计。这份通知明确规定,单位为其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暂时不应被纳入工资总额的统计范畴之内。而其他具有劳动报酬性质的商业性保险则应计入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虽然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的范畴,但是它们的统计口径与基本养老保险不同。因此,单位缴纳的部分不作为工资总额统计,但是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仍应计入工资总额。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