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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
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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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必须要交房屋维修基金。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十三条规定,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按照新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买新房一定要交这个钱,有的交给开发公司,有的交给物业公司,有的地方政策不一样。维修基金在哪里?维修资金只能在保修期满后修复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设备。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确定的标准分担费用比例。维修资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理财外,禁止挪作他用。资金支付: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按照总房价的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标准支付给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1。商品房销售时,买方与销售单位签订相关房屋维修基金交付协议,买方按购房款2-3%房屋维修基金按销售单位的比例支付。2、销售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所有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3、第一阶段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房屋维修基金的支付规定如下:业主应在房屋交付前支付房屋维修基金。在第一阶段,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专户或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支付的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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