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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
首先建议调解。按照合同约定,一般来说违约金是一月房租的100%,违约一方支付一月房租给另一方,如果合同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算。前提是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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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第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三,损害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 1.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3.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两者不可同时并用。
经常碰到因为客观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从法律上讲,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 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变通措施,可以在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 比如约定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当然,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也应该给另一方保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才算合理。 2、也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一方如要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只要履行了解除通知的手续,就不用承担违约金,相应的承租人也可以退回未到期的租金,以及事先缴纳的押金。 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不管解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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