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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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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以上规定,该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不合法的。
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以上规定,该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不合法的。
根据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的约定有以下三种形式:第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第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我们要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同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能签订一次试用期的约定。第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三、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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