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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
根据《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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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职工病假工资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对于你所说的广州病假工资如何计算,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本年的疾病救济费,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4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45%发;满20年及以上,按50%发给。
1、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首先应当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先确定医疗期,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2、病假期间也就是医疗期的工资按《劳动保障条例》规定,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如下:工龄支付标准工资的比例不满2年60%满2年不满4年70%满4年不满6年80%满6年不满8年90%满8年及8年以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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