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一)使用者姓名、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五)工作时间和休息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九)法律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中的十个必备条款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