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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筹金不具备法律效力,定金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只要对方超过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没有支付赔偿款的,即可以向起诉。双方间就赔偿问题而签订的协议,只要内容不违法、且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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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盘时间不确定。一般开发商组织认筹活动时还未取得预售证,开盘时间掌握在他们手中。在上涨周期中,开发商倾向于捂盘涨价。如果你能判断这一点,最好把认筹金退回来,选择其他楼盘,如果你不选择退认筹金,几个月后开盘价可能超出你的支付能力。 2、搞清楚交认筹金的先后顺序和选房的先后顺序是否挂钩。这个问题可以向销售核实,如果跟选房的顺序没关系,倒不如晚些再交钱。认筹前会有一个验资,这个可以参与一下,没啥损失。 注意: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你不想买房,或者没选到满意的房子,认筹金是可以退的。只不过退认筹金的时间不算短。由于认筹活动早已成为行业规律,对于购房者来说,你有两个选择,真正想买房子的,还是应该交;没兴趣的就别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不动产兼装修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3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将销售房屋的行为分解成销售房屋与装修房屋两项行为,分别签订两份契约(或合同),向对方收取两份价款。鉴于其装修合同中明确规定,装修合同为房地产买卖契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买卖契约共同成为认购房产的全部合同。因此,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关于"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规定,对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装修及安装设备的费用,应一并列入房屋售价,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不动产兼装修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3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将销售房屋的行为分解成销售房屋与装修房屋两项行为,分别签订两份契约(或合同),向对方收取两份价款。鉴于其装修合同中明确规定,装修合同为房地产买卖契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买卖契约共同成为认购房产的全部合同。因此,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关于"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规定,对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装修及安装设备的费用,应一并列入房屋售价,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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