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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有权得到劳动报酬,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工资或补偿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85条做了专门制裁性规定。 (1)未按照...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但是,如果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则加班时间应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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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劳动法是否对加班2小时算半天,加班4小时算一天有相关的规定,劳动法没有这样去规定,关于加班费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在北京一家商贸公司工作的小王于9月份入职,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在职期间,公司安排小王上一天班休息一天,通常每个月上班15天,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3个小时。遇到法定节假日,公司也未支付过3倍工资。现在,小王希望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但家人认为他是在浪费时间。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要打赢劳动仲裁诉讼,小王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 劳动合同:这是证明小王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标准等。 2. 工作证:证明小王的身份和职位,以及公司对小王的实际工作安排。 3. 明确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工作制度:这是证明公司对员工工作时间安排的制度,对小王的情况是否有调整。 4. 工资标准:这是证明公司对员工的工资支付标准。 5. 考勤记录:包括小王的上下班时间、加班时间等,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负责考勤部门领导签字。 6. 审批表、业务记录等:证明小王有加班的情况,如是否有加班费用的申请记录等。 如果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小王可以要求单位出具两年内的考勤记录。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单位安排加班若超过法定时长,员工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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