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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七条什么内容?

2022-09-08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监督下列事项:(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情况;(二)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情况;(三)村务公开情况;(四)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五)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职和廉洁奉公情况;(六)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办理;(七)涉及村务管理和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不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前款所列事项监督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经查证属实的,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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