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部分,应该拟定收回的主体单位名称和被收回人的名称。同时标明土地面积及坐落、证号(批文号)、用途,规费缴交情况和抵押查封情况。 第二部分,...
要在收回协议书中写明土地的具体信息以及补偿的条约和费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应当采取:先行征收房屋及地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协议双方:甲方:XXX村委会,住址:XXX,XXX法人代表:XXX,职务:该村主任乙方: (农户名),住XXXX甲方为加强新农村建设,根据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村庄布点规划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议,订立如下如下协议: 一、收回使用权土地的面积及位置:被收回土地共亩,位于大路口自然村西,314省道南,东起,西到,南起,北到。详见测量示意图。 二、收回使用权补偿费及安置: 1、根据省、市和XXXZ政府相关政策及双方当事人协商,甲方按照元亩(含收回使用权补偿费、人员安置费、青苗费),合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 2、甲方负责给予乙方, (共两位)按照元标准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三、协议签订后,乙方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随时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让出。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共同遵守双方约定,违约方按协议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五、付款方式:协议补偿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支付。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和镇农经站各执一份,每份具备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见证方(盖章)
土地管理法》第65条第2款规定:“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这一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而依法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对所收回土地的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对于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时,不应给予补偿。
第一部分,应该拟定收回的主体单位名称和被收回人的名称。同时标明土地面积及坐落、证号(批文号)、用途,规费缴交情况和抵押查封情况。 第二部分,结合【评估公司】的价值评估,明确补偿价格为多少万元,包括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以及可能存在的企业职工安置费用。 第三部分,主要被收回人协助履行注销抵押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5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