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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该认定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并且双方已经履行了绝大部分义务,只是对于基于买卖合同标的物上一些衍生的权利存...
合同草稿有效,你如果不想继续履行,属于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20%的违约金是否过高,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你可以申请调低。至于怎么办比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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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反悔的,可以看看有没有存在以下的情形,如果存在的是可以反悔,并且不用负那个法律的责任了。第一、要看那个房屋产权人他是否全部在合同上面签了名,如果没有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那个房屋的共有人他是要共同同意,意见一致才能出售房子的。部分的产权人单方面的主张他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第二、如果房屋是婚后购买的,而只有夫妻一方在买卖合同上面签名的,这种情况是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的。因为这个民法典它规定夫妻在对那个婚后购买的房子或者其他财产是拥有共有权的,在共有权存在情况下,只有一方签名出卖,另一方没同意的,这个在法律上是可以主张无效的。第三、根据的规定,如果合同签订的时候显示公平的,那么一方也是可以主张撤销或者变更合同的。这个撤销它是有个期限的,应当是在知道这个事之后,一年之内主张,如果不主张的这个撤销权,他会那个无效的。
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到中介公司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很多纠纷就产生于这一阶段。主要原因是虽然定金已付,但一方不想继续交易,又不想承担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那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怎么办呢在出现以上情形时,要注意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具体步骤如下: (一)在居间合同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并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对方不在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造成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书面证明。 (二)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出由于对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约或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已构成违约,给出对方一个签约的宽限期,要求对方在该期限内签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将书面通知复印留存,将原件挂号寄送给对方,如无对方地址可寄到中介公司转交。 (三)在宽限期规定的时间再次到中介公司,如再不能签约,再次要求中介公司出具证明。 由此,可基本形成对方违约的证据。
可以和买方协商,但根据合同的约定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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