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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在校的学生是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可以。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在校的学生是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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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尚未毕业的学生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范围内,就可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里要正确理解《意见》第十二条的立法精神。《意见》第十二条是为了考虑零星的工作时间而设立的,不禁止不签合同。《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回答新毕业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下。 (一)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三)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1、严格来说,你未毕业,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这应该认定为生活补助费等(各省规定不一)。2、但假如合同已经明确约定的金额,义务方应按照合同支付。你要看清楚,是否有部分费用归学校(学校以管理费等各项名义收取,本人多年前也受到这样待遇,最后维权成功)。3、如是以上情况,还要看协议如何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明确为劳动合同,那这个合同是无效的,无需解除。4、毕竟未毕业,希望妥善处理,别得罪用人单位和学校。在中国,得需要这样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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