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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甲方不给予预约的,债权债务终止,租赁合同失效。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即房屋,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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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平原则,甲方的直接损失只应该计算租金损失,变压器之类的损失与租金下降不能作为理由: 1、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租期2年,也就是24个月。乙方已付1/4租金5万元已表示不需返还,相当于合同实际履行1/4。剩余3/4租金共15万元尚未支付。甲方最大的直接、间接损失只能按照18个月计算。 2、但是现在乙方仅用去不足2个月租期,甲方既得利益却是已经额外获得4个月违约金或补偿金3.3万元,同时还获得额外4个月的出租时间,合计剩余22个月的出租时间。 3、即使甲方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的1年半租期中,也就是18个月租期中,租金减少20%,实际也就是减少3万元。 4、变压器的自然损耗和现在租金下降,转租他人后,当然不能作为乙方的责任。相反,如果乙方继续租用的话,租金也应该下调20%才公平合理。
这要看甲方与乙方是否有禁止转租的规定。如果乙方有转租权则与丙方的租赁合同当然是有效的。但如果乙方无转租权,而转租给丙方。乙方对甲方是违约的,要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负违约责任。此时乙丙之间的合同还是有效的。甲与乙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丙方。在此也要提醒第三方,在建立租赁合同前应审查对方是否有相应的权利。
租赁合同到期,如果没有续签合同延伸合同的效力时则自然解除合同。乙方如果有续租的意向可以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或签订新的合同,如果甲方执意不再出租,达不到新的承赁合同时,乙方则需要倒出房屋归反甲方,结清应付费用(包括约定的物业费,房屋租金等)后另寻房源建立承租合同关系。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给予适当的缓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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