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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何一方违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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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是无权停水停电的。 2、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3、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4、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5、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水、电、气的提供与使用是业主与水、电、气供应商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则是物业服务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根本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停气。业主若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物业公司需恢复水、电、气供应的同时,还将赔偿停水、电、气供应时产生的所有相关经济利益的损失。
物业公司无权因为业主不交物业费就停水停电,水电等费用物业只是代替供水、供电等单位收取的,因此没有水电的停用权利。而业主不交纳物业费的,属于业主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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