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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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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有错误;(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三)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人民法院裁定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适用在哪些上?尽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要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法律规定。但该法律也不是说,任何劳动争议都是可以进行处理的。下面,我来说说哪些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吧。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第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第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第五、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雇主提到劳动仲裁: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而引起的争议; 2、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 3、因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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