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矛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进行排查和调解工作,加强对这一问题的防范和化解。根据《保障...
劳动者如果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三种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首先,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方式简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未安排加班并支付加班费,或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通常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了尽快拿到工程款,可能会做出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都可以,但即便这样,欠款人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情况下,欠款人希望达到的目的是能不给就不给、能拖就拖。因此,实践中,协商解决有时无法起到作用。 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追债公司的合法性存在问题。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追债公司一直游离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在追债公司本身存在合法性问题的前提下,其从事的追债行为,很难保证其完全合法。因此,请求追债公司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利用好了,那么会很快追回工程欠款;如果利用不好,反而将自己割伤。 法律途径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规避法律风险的角度而言,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仍然是工程欠款追讨的最佳方式。即便在诉讼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由法官作为中间人,做欠款人的工作,同时被欠款人也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在这种情况下,欠款双方很容易达成和解,然后签署和解协议。在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协议即可。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劳动者如果受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三种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首先,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方式简单,但缺点是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其次,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因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但缺点是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最后,如果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42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