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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工程款拖欠已经完成验收并签字盖章,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拖欠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2....
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通常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了尽快拿到工程款,可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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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拖欠工程款数额的证据,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解决。
近期,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玩失踪,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包工头有责任承担拖欠工资的赔偿责任。 此外,施工总承包公司与农民工之间虽然存在合同关系,但是包工头以营利为目的招聘农民工从事某项工作,属于侵权行为,对拖欠农民工资存在过错,因此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且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施工总承包公司将劳务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包工头,其分包合同无效,因此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且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所述,包工头应当承担所欠民工工资等损失,工程总承包企业也应当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是合作关系。同时,自跟包工头后,农民工应当根据包工头的工作要求完成工程并接受日常管理及人员调配。如果农民工未能按时获得工资,包工头应当及时支付,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工资、追索拖欠工资的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另外,包工头不具有用工主体资质,属于非法用工,因此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到位,包工头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您遭遇欠付薪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出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交申请以寻求解决方案。针对企业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行为,您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欠发工资及相应的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对于任何因未及时支付员工薪资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工人工资以及经济补偿,同时还可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将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将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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