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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主动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单位原因离职的,单位应当根据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赔偿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否则可...
如果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合同过期的公司不继续,当事人主张赔偿,公司不表示降低工资继续,自己选择不继续,就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想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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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使用者不继续合同,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14条,要求继续无限期劳动合同,使用者拒绝继续,应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如果工人不继续,除非使用者提供的新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降,否则没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工人发放。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奖金等货币性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签,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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