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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扣员工工资的数额不能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单位要按最...
公司扣员工工资不得超过总工资的20%。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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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可以超过20%,且处罚之后不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保障是为了维持员工的基本生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确实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这时扣工资是合法的。其余只要是扣钱就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正常上班扣工资,可以进行投诉,如果劳动者是正常提出辞职并离职的,用人单位也不可以乱扣押员工工资,在离职当天就应当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不结也可以投诉。
公司扣员工工资不得超过总工资的20%。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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