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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的房子已经过户到子女名下,妻子是没有办法继承的。...
房产继承相关手续: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二、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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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使登记在男方一方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过户夫妻共同房产需要女方签字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为离婚涉及协议财产变更,房管局会要求公证处开出公证书以便过户,是以赠予形式变更,过户时费用不大,但如果再上市交易的话税费会很重(会以全额征收税费的)。而且公证协议是要付钱的,这个费用由公证处评估再收费的,所以计算不了价格。再卖时的全额征税会很高,如想税费转嫁买家的话,买家会考虑成本太高的,这是以后如买卖必须考虑的问题。建议你领取离婚证后使用买卖过户的形式进行房产变更,首次费用虽大一点,但不需要公证收只需要直接到房管局进行买卖交易就可以了。以后再卖税费也不高。
唉,可能双方都对婚姻有了一种不安全感,才会有这样的事。她让你办的应当是个公证遗嘱,在你百年后房子归她继承,这无可厚非。但信任是相互的,你百年后由她一人继承,她先去世她的遗产也应由你继承。如果你的公证遗嘱是你百年后房子归她:在你活着时,她不可能把房子过户给她或她女儿;你也不用担心自己被她或她子女撵出去。但如果她是让你现在就去做赠与公证将房子过户到她名下:你将来真有可能被辇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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