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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权归属于说明?具体的规定是哪些?

2022-08-05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由于缺少有效要件而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中,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它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应予以消灭;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它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可依法存续,只是部分合同条款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法第18条规定了两类无效合同,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一是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结合我国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权归属于主体不合格的无效劳动合同 主体不合格是指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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