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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定时工作制,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3倍加班工资,平时加班以及双休日加班,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2、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工作时间...
1、不定时工作制,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3倍加班工资,平时加班以及双休日加班,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2、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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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工时制:一周工作五日,一日八小时。超过算加班。平时加班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倍支付加班工资;周六周日加班不安排调休的,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倍。 2、综合工时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时间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其他加班按正常工作时间的1.5倍支付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作制:无加班费。
不定时工作制不一定就算是临时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不定时工作制,也叫无定时工时制,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采取的一种工时制。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半年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或职责范围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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