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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
上海二婚婚假17年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删除原条例关于“晚婚”的界定。再婚也可享10天假对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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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首先国家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其次,上海市在国家的基础上,增加了七天的婚假。
婚假3天,再婚可享受法定婚假,但是不能享受晚婚假了,根据《劳总薪字29号》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2016年2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中规定,今后上海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这也就意味着婚假总数仍为10天。该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再鼓励公民晚婚晚育,但对于原先规定的晚婚假7天如何处理未予涉及。“在晚婚人群已占多数的情况下,如果取消晚婚假这一福利,可能会引发今后晚婚人群的不满。”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副书记邬惊雷介绍,为保持福利措施的延续性,同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婚假天数不做减法的指导精神,《修正案(草案)》对上海的婚假政策进行了调整: 3月1日起,将原先规定的晚婚假7天调整为: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这也就意味着,加上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后,无论是否晚婚,今后上海新人们享受的婚假天数均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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