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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广东宣布延迟复工,则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2月3日至9日未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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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广东宣布延迟复工,则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只需要支付生活费。
首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在此期间工资照平时标准发放。其次,超过2月2日的延迟复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劳动者自身被隔离或被确诊导致不能正常到岗参加劳动,这种情况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印发意见》的精神,非因自身被隔离或被确诊不能按期到岗的职工与企业协商处理工资问题;因自身被隔离不能按期到岗的职工工资正常发放;被确诊接受治疗的职工工资按医疗期标准发放;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复工,该种情况上述《意见》也指出,由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处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超出部分按照各地标准支付生活费。相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能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因疫情待岗期间,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上班发放生活费,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各地并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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