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承租人没有过错,租赁合同中的设备损坏可以不予赔偿。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可以,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同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协商将租赁物一次性卖给承租人。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设备租赁可以转租。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在出租人表现为租金收入,在承租人表现为租金费用。租赁业务的租金通常是在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谈判中根据资产的成本确定的,而且按时间计算,如每月租金若干。在经营租赁条件下,租金应考虑出租资产的折旧费、大修理费、日常维修费、租赁期间利息、保险费、税损以及出租方收取的手续费等因素。如果租约中规定日常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进行,则日常维修费不应包括在租金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8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