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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具体情况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夫或者妻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但是,如果...
依据为我国《》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法律规定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后买的房子,不管写谁的名字,也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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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形下,房产证上名字是谁,一般该房屋为登记人所有。但是在离婚时,处理该房产,具体归谁所有,应视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确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分情况而定,不一定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 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共有关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房屋,如无特别约定,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此即所谓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推定制度。此时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不管是谁,效果都一样,即夫妻双方各有一半份额。 2、赠与关系。 父母或子女自愿将房屋赠送给子女或父母,属于家庭间的无偿财产转移,必须办理公证,并进行产权过户登记,否则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此时产权证上填写的人即为产权人。 3、继承关系。 房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房屋应当过户在遗嘱继承人名下;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顺序分为两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还规定,房屋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重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法定继承的开始引起对房屋的分割,从而出现由所有的合法继承人按继承份额共同享有继承房屋所有权的情形。 4、扶助关系。 在房改售房中,一些老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成本价房改房屋,其子女中有经济能力、愿资助者可在购房协议中加以注明,并经过公证证明该事实,这样有利于房屋产权将来的分配。如果不作记载,只能视为老人的产权,在老人逝世后只能按继承分配。
不是名字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两套房子虽然写着各自的名字,但是实际上是你父亲和你后妈共同所有的,所以应该是要分配清楚的。不过你们可以写一个协议就是你后妈放弃房产证上写有爸爸名字的房子的一般的所有权,将那一半所有权赠与你和你奶奶,房子由你和你奶奶自行处理。你和你奶奶放弃继承写有你后妈名字的房子的一半的所有权,将那一半的所有权赠与你的后妈,房子由你后妈自行处理,以后你们双方不会因这两处房产而发生任何纠纷,双方互不相欠。然后去做一个公证。再拿着这份公证去改名。我建议先去咨询一下是否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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