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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
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广东省计生政策规定,当事人合法生育一孩子女,和二孩子女的,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80天产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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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若用人单位违反此类规定,劳动者可能会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届时可能对用人单位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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