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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房产证上名字仅登记一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11-18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规,婚后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在婚前,只有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仅将自己的名字登记在产权证书上,那么该物业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归属于该产权证书上所署名之人。当然,如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显示这套房产是由其父母全额出资购置且无其他共同出资者,那么即便婚姻关系仍然存在,这种房产也不应当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它指的是在夫妻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这段时期内,夫妻共同拥有和掌控的财产。通常而言,这样的时间段是从夫妻二人缔结婚姻之后直至其中一方自然死亡或离婚为止。在此期间内,除夫妻间事先已经签订协议予以明确规定外,夫妇二人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有的这些财产,无论是在分配还是处置过程中,夫妻双方都应该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当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打算对于他们共有时期内的某项财产进行处置时,须经另一方的同意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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