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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解除合同经济补偿医疗补助费】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
对于你咨询的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费怎么算这个要看公司对你的辞退合不合法,如果公司是非法辞退你的,则非工伤员工有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金,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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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期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只给经济赔偿,按限定应支付医疗补贴费的。 2、《违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办法》第六条劳动者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2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薪水的医疗补贴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贴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贴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贴费的百分之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用一个公式表示,就是医疗期期限=n+2,其中n表示劳动者在本单位满一整年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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