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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级以上单位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 ⒈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是: (1)取得的合法性,即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 (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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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比,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没有明确的期限。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使用权具有明确的期限。权利人享有土地使用权的起止时间,在出让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土房地产开发用地地使用权人必须按出让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无须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虽然土地使用者要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但不必向国家支付地租性质的费用。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的主要区别。不能转让、出租和抵押,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而出让土地使用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权利人对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享有处分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抵押。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是:(1)取得的合法性,即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之一;(3)使用的无期限性;(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缺乏处分权能。 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用途,那么,这种用途的特殊性决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可转让性,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否则将导致违背事物本来的制度初衷,而且会破坏市场的公平原则。
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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