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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房屋情况的不同会导致承租人可获得的补偿利益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公房承租人: (1)已购公房。已购公房的承租人...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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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出租,未签订协议,拆迁时承租人是可以要求补偿的。承租人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但由拆迁人补偿。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不是被拆迁人,拆迁方不会将拆迁款直接给承租人。你虽然有协议写明拆迁时不给予任何补偿,但如果对方诉讼则此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房屋拆迁,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承租人可以要求拆迁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出租人不需要给承租人任何补偿,但是要退还预付的租金。
承租人被拆迁的,被拆迁人在一定情况下应当给予承租人一定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在拆迁过程中,房屋情况的不同会导致承租人可获得的补偿利益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公房承租人: (1)已购公房。已购公房的承租人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是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所以征收补偿。 (2)未购公房。未购公房的承租人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其不属于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其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的补偿以及装修装饰补偿。 2、私房承租人:如果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无装修得不到该部分补偿;还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的补偿。 3、用于商用的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 在正常经营的承租人,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对于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给予承租人。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遇到征收时,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合同因遇到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承租人多缴纳的租赁费,出租人应当返还给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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