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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1、用人单...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跨市搬迁对员工有补偿,除非有其他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否则同一城市的搬迁一般不予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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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本人认为这不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中有关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你的公司虽然搬离了原来的工作场所,这属于重大变化,但只是从塘厦搬至清溪,这并不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那么不再适用赔偿条款。建议你跟员工协调处理为宜。
公司搬迁合同约定以外的地方,属于厂方单方变更合同,视为其违约,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员工不愿意搬迁的,公司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按合同解除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按每年一个月的赔偿,平均薪资包括应发工资、社保、其他工资性收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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