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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迟到早退有规定,并明确某一时间段内迟到早退多久多少次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且在员工早已知晓的情况下,是可以辞退的...
1、经常迟到是会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如果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形的,公司可以与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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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辞退劳动者的情况下: 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将按照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也是按照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员工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可以予以辞退,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三)项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虽然工作失误,但造成用人单位损失较小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处罚,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何谓重大损害,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行业特定和普遍认知确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即不到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无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均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按照过错大小,予以适当赔偿,一般在30%左右,不超过50%。《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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