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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随便辞退休假的孕妇。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规定,都对怀孕期间的女性给予了法律上的特殊保护。 2、但是,如果怀孕...
对于生育假期,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确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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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开了假假条,公司无权让当事人离职。 实际上,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国家和地方都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保障。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扣工资、停职等,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辞退孕妇不是赔偿2倍工资。若怀孕女职工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要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2.如果辞退了怀孕的女职工,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赔偿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至劳动关系恢复之日期间的工资损失;其次,如果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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