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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人为权利人。既然是婚前买房并且登记在您和您的父母名下,那么房屋就属于您和您的父母共有。对于婚后您用自...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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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立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明确房产买后的资金属于您婚前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占有,对于其父亲的赌债,您无需偿还。
家住东城华丽苑小区的张某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150平米的商品房,产权登记在张某自己名下,每月按揭2500元,10年还清。2005年,张某便与杨某结婚,张某与杨某结婚后,每月按揭房子。2013年8月,张某与杨某因性格不和离婚。张某提高房产是自己在结婚前购买,属于个人财产,而杨某认为房子是结婚后共同按揭,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商品房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购买商品房结婚后按揭,离婚该如何分割呢?律师说法:根据我国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综上所述,在张某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该商品房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产权仍然归属于张某。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8年款项及房子财产增值部分,张某应对杨某进行合理补偿,尚未归还的贷款由张某自己承担。
房子是你婚前买的就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房贷是你结婚之后一直在还,那你要给你老婆一部分补偿。其他的她的资产什么的原则上都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共同债务。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她欠的信用卡的钱和货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个应该是不可能的)。而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算是你老婆的遗产。他有遗嘱的话,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那她这一半财产由你,你们的孩子,你的岳父岳母平均分配。如果是一个孩子,总共四个人,那她的遗产你四分之一,你孩子四分之一(将由你代管),你岳父四分之一,你岳母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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